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因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年度媒体见面会,有媒体就本公司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报道称,方案已经报证监会,证监会此前对这一方案基本认可。 本公司就上述报道事项书面征询第一大股东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该股东的相关回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本公司将督促该股东尽快回复,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