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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60022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2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丽芬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和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0,774,904.71元,扣除10%的法定公积金16,077,490.4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816,221.48元。
    纺织服装业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复苏缓慢,国外订单大幅减少,且价格出现非正常竞争,对此公司将加大新品研发投入,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积极推动品牌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销售和售后服务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的多晶硅项目在2010年将进入正式批量生产期,而目前多晶硅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很大,需要大量的生产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的扩建工程也需要建设资金。因此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09年度不分配不转增。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再投入。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香港东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升")所持有的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威特")25%股权的议案。
    经与香港东升协商,公司收购香港东升所持有施威特25%的股权,2010年2月28日施威特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3,252.36万元,现按评估值的25%确定转让价款为 3,313.09万元人民币,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将转让款交付给香港东升。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施威特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06号),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陆克平、陈丽芬、刘玉林、赵维强、王洪明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决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4月1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0年4月19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5日-4月19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系人:徐伟民,胡小波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 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0日 
    附件: 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已披露的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调整的说明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 已披露的2009年期初数 本年度审计后的2009年期初数 调整金额
    货币资金 903,804,478.43 904,592,015.63 787,537.20
    应收票据 26,753,304.53 27,173,304.53 420,000.00
    应收账款 318,480,447.42 328,472,541.60 9,992,094.18
    预付账款 447,962,181.54 447,969,181.54 7,000.00
    其他应收款 16,647,174.53 89,559,486.33 72,912,311.80
    存货 736,545,814.68 739,616,578.97 3,070,764.29
    固定资产 2,198,243,884.38 2,380,037,559.05 181,793,674.67
    无形资产 193,465,371.50 195,096,898.33 1,631,52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413,510.83 19,518,894.38 7,105,383.55
    短期借款 1,813,017,734.69 1,843,017,734.69 30,000,000.00
    应付票据 3,675,189.31 3,991,989.31 316,800.00
    应付账款 256,131,319.94 265,691,827.63 9,560,507.69
    应付职工薪酬 76,188,230.88 76,445,113.88 256,883.00
    应交税费 31,161,559.68 30,710,961.33 -450,598.35
    其他应付款 271,384,689.56 272,348,600.56 963,911.00
    长期借款 660,000,000.00 702,000,000.00 42,000,000.00
    资本公积 28,963,449.33 224,036,238.51 195,072,789.18
    营业收入 3,304,130,068.21 3,312,055,278.34 7,925,210.13
    营业成本 2,833,430,622.08 2,840,544,125.08 7,113,503.00
    管理费用 159,159,948.78 159,429,853.15 269,904.37
    财务费用 131,668,250.56 132,200,835.48 532,584.92
    资产减值损失 12,447,439.59 12,676,733.33 229,293.74
    营业利润 177,298,149.14 177,078,073.24 -220,075.90
    营业外收入 19,780,480.11 24,727,200.11 4,946,720.00
    利润总额 189,118,433.02 193,845,077.12 4,726,644.10
    所得税费用 12,516,283.95 13,755,268.41 1,238,984.46
    净利润 176,602,149.07 180,089,808.71 3,487,659.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7,312,045.33 150,799,704.97 3,487,659.64
    说明:2009年7月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阳光集团公司持有的大丰热电公司100%的股权,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报告对比较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其中:资产总额并入调整增加277,720,292.52元,负债总额并入调整增加82,647,503.34元,所有者权益并入调整增加195,072,789.18元,净利润并入调整增加3,487,659.64元。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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