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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0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638,978,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陈丽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根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0,774,904.71元,扣除10%的法定公积金16,077,490.4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9,816,221.48元。
    纺织服装业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复苏缓慢,国外订单大幅减少,且价格出现非正常竞争,对此公司将加大新品研发投入,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积极推动品牌战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销售和售后服务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的多晶硅项目在2010年将进入正式批量生产期,而目前多晶硅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很大,需要大量的生产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的扩建工程也需要建设资金。因此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09年度不分配不转增。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再投入。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决议。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关联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票5,984,98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同意票638,978,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陈晓玲女士、刘颖颖女士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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