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部分五万吨TDI生产设备(帐面净值37,500万元,免评估)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租赁)申请融资30,000万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85,891.40元,租赁期限五年,按季等额支付租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合同均未签署。 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1、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渣打银行大厦9楼 2、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3、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 4、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拥有的部分五万吨TDI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30,000 万元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拥有的部分五万吨TDI生产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招银金融租赁,我公司继续对该部分生产设备保留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五万吨TDI生产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5年 5、租赁担保:租赁总额的1%保证金(本息抵扣最后几期租金,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共20期,总金额为人民币336,985,891.40元,每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1,994.57元。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