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华保宏公司)通知,2010 年7 月14 日华保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普宁市恒宏业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本公司2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76%,交易价格为每股5.37元,金额约为13,425万元。 在本次转让股份之前,华保宏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4,244,02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19.26%。本次转让后华保宏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9,244,02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15.386%,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