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大连莱茵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亚评报字[2010]第134号评估报告评估,截止2010年9月30日,大连 莱茵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海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8,652.13万元。本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持有的莱茵海岸35%的股权,价值人民币13,528.25万元。(详见本公司今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董事王忠岩、范晓远、魏钢、马阳新、杨德利为该项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王春甫、苏严、李秉祥对该关联交易事前书面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3日,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3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收购大连莱茵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2798001-1212传真:0411-82798317 邮政编码:116001联系人:蒋明、马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参加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范围和权限为:若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赞同、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 委托人:(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