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修订)》等有关申请事项(详见2009 年6 月3 日、2009 年6 月20 日、2010 年1 月19 日、2010年2 月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已于2010 年5 月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9 号)核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穆宝敏、郑榕萍。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彭伟民 电话:0774-3939128 3939138 传真:0774-3939053 保荐人联系人:程婷 谭咏 联系电话:020-37865200 联系传真:020-37865079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仅为《中恒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的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