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股数为519,295,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通知,广汇集团将原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65,000,000股中的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予以解押,剩余26,000,000股继续质押。同时,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6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股份已于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解押、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广汇集团仍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353,428,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