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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股份(60025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18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9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髙冬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王力源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承建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中的喀什地区和克州、农三师气化项目。
    公司将采用分布式能源供应模式,利用公司成熟的LNG生产、配送、组织管理能力,将天然气输送至喀什地区及克州县市和乡镇,尤其是目前管道气化未涉及的区域,同时采用以县市中心站辐射周围乡镇气化站的二级配送方式,解决偏远县市、乡镇居民使用天然气,并研究利用项目所产生的冷能对南疆地区瓜果保鲜发挥作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在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州阿图什市建设日处理30万方天然气工厂各一座(LNG库存能力1万方);在喀什地区、克州、农三师建设17个县市中心站和199个乡镇团部瓶组站;在鄯善至南疆三地州沿线建设LNG/L-CNG车用加注站100个。
    工程建设周期3年半,2013年底前完成,其中2010年下半年为项目示范期。示范期内,公司将在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前,垫付约2500万元在疏勒县建设1个县市中心气化示范站(疏勒县城)和2个乡镇瓶组站(牙甫泉镇和罕南力克镇),并铺设中压管线、庭院管线和入户管线。
    "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是国家能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公司作为新疆本地上市公司,应主动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实施此项国家民生、民心和民拥工程,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在南疆地区开拓公司液化天然气业务市场。
    为确保上述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在喀什地区独资设立"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受让探矿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新能源") 以2999万元受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在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姆斯特区域阿勒安道西部煤矿地段拥有的1个探矿权。(详见公司2010-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各项能源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公司能源产业战略能够按暨定计划实施,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借款人民币19.1亿元,其中: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人民币17亿元(本年度预计提款额人民币12亿元),主要用于煤矿开发建设。
    2、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钢材、水泥采购款;
    3、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人民币1.6亿元,主要用于"柳沟广汇煤炭综合物流园"建设。
    上述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依据本年度实际提款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信托、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累计融资总额为343,372.6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融资91,96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251,412.6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27,913.59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广汇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6,000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9,909.59万元人民币,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2,004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70.67%。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申请1.5亿人民币银行借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借款与担保与本议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广汇集团申请,同意在不新增抵押物的基础上,继续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其分公司"广汇美居物流园"的商铺,为广汇集团新增发生额1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详见公司2010-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新增银行借款额度等重大事宜,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淖柳矿用公路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4、15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0年10月15日18:00)。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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