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于2010年5月14日发出了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0年5月26日在内蒙古包头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 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树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通过举手和签字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树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HaroldLang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树清先生(主任委员)、李建平先生、蔺建成先生、茅仲文先生、HaroldLang先生 (2)提名委员会:茅仲文先生(主任委员)、陈树清先生、李建平先生、王征先生、张文明先生 (3)审计委员会:王征先生(主任委员)、张文明先生、KenLousberg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文明先生(主任委员)、王征先生、HaroldLang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树清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李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树清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常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建平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李永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建平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薛建民先生、邬青峰先生、李全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实行年薪制。具体年薪标准为:总经理45万元/年(税后),财务总监36万元 /年(税后),副总经理30万元/年(税后),董事会秘书24万元/年(税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考核奖励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通过,实行总经理考核奖励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7日 附件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建平先生:1958年出生,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副总经济师兼经营管理部部长、营销部部长,副厂长,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管党委日常工作和人力资源工作。 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李永福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产业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昆明物理研究所财务处主管会计、副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昆明北方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 薛建民先生:1961年出生,工学学士,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国际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监事,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邬青峰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销售公司及专用汽车公司销售经理,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三级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胜先生: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工程师,结构件车间工长,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产化发展部配套工程师,生产控制部三级经理,供应部副经理,审计招标中心经理,物资供应公司经理,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常德明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成本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 理,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四届 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常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 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李永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薛建民先生、邬青峰先生、李全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查,董事会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决定。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总经理45万元/年(税后),财务总监36万元/年(税后),副总经理30万元/年(税后),董事会秘 书24万元/年(税后)。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并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的议案。 3、关于公司总经理考核奖励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并提请本次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总经理考核奖励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征、茅仲文、张文明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