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持有公司股份373,905,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 会议审议事项及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73,905,01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73,905,01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73,905,01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赞成373,905,016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和吴立北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