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5月14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网站(http://www.21cbh.com/)刊登了记者王传晓、夏寅撰写的题为《华芳纺织迷雾笼罩,“新价值”缘何重金抱团?》的文章(下简称“文章”),后被多家财经网站转载,虽然转载时各财经网站变动了题目,但是作者、出处和内容相同。 江苏力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力天”)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主营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张家港华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天”)是力天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主营锂电池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文章对力天和华天两公司及其产品有多处不实的报道,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关于文章中提及的“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现任系主任马老师和总支书记叶老师都称不知道此事,……” 力天与上海交通大学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了《项目开发合同》,具体承担工作的单位是上海交通大学动力电池研究所,力天、华天及本公司并未与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存在合作关系,也从未联系过。 力天建立了核心的技术团队,在此基础上,为寻求更多的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持,提高力天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经过充分沟通,确定与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开展合作。与清华大学的《技术服务研发协议》已经于2010年2月2日公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上海证券报在此不再冗述。与上海交通大学的合作是在张家港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的牵线下,与上海交通大学进行多次紧密友好的磋商后,最终达成的项目研发合作意向,合作内容主要有四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水热合成,以及中试生产;改性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合成以及中试;其他高能量/高功率密度负极材料研发;多品种电解液配方研发与生产,新型功能电解液的研发;汽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及其系统集成技术。 在与高校合作的基础上,力天决定注册成立江苏力天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究院,整合技术资源,搭建产品研发和技术合作的平台。 2.关于文章中提及的“华芳纺织、江苏力天没有与中南大学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合作,中南大学没有提供相关企业技术支持” 力天曾就华天电解液项目与中南大学于2009年6月19日签订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并且已经开始履行合同,后在合同的履行中就具体细节方面双方存在分歧,现合作处于停顿状态。华天现已建立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团队,外部技术支持转为与上海交通大学动力电池研究所合作为主,仍由力天出面与上海交大签订技术协议。 3.关于文章中提及的“华芳纺织的新能源电池故事仍是空中楼阁,……” 力天的优势在于生产工艺技术,并且从一开始就是流水线量产的。量产产品已经过力天实验室多次检测,并已通过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其中安全性能指标优异,电池在针刺、短路、热冲击、高温、撞击、3C10AH过冲、挤压等恶劣的测试条件下均不起火,不爆炸。近期,力天产品获得了欧洲环保的CE认证和ROHS认证,一批将要出口美国的产品按照客户要求正在做美国的UL安全认证。 力天8-10AH的能量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推广,市场反应良好,已交付客户使用的有90组,截止公告披露日,力天已确定的订单合计2350组,均为8-10AH的能量型动力电池,预计可以实现销售收入244万元,主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配套生产动力电池,订单以出口为主。 4.文章中提及的“但从电动自行车到电动汽车的一跃,却并非如此轻松”小功率、大功率的分类是为了让非电池专业的投资者能够更加直观理解的说法,专业的分类是能量型、功率型,能量型应用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旅游观光车、高尔夫车、纯电动汽车以及储能电池等领域,功率型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电动工具等领域。力天目前已经可以量产的是8-10AH能量型电池产品,40AH的能量型电池和9AH 的功率型电池正在中试。也就是说,力天目前量产的10AH的能量型电池组合已经可以为纯电动汽车提供动力,但是由于容量小,要求的电池单体数量就多,因此电池组的一致性很难保证,公司认为力天目前研发的40AH的能量型电池可以减少单体电池的数量,更容易达到电池组一致性的标准,满足纯电动汽车的动力需要。 华芳纺织涉足新能源电池行业,是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培育新企业、新产品的过程中,力天坚持在量产的产品经过多次检测合格后才推向市场,同时加快高端产品的研发步伐。公司将持续关注力天和华天新项目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度及时履行公告事宜。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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