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及聘任程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黄丹和朱红军先生认为,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也希望被聘人员能本着"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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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0-08-07 |
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及聘任程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凯先、黄丹和朱红军先生认为,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也希望被聘人员能本着"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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