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上午8:00 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能源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尹成国、田继生、张立君、王文治等4人对《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董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余两项议案。 一、《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内蒙古利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3.50%的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京立信评报字(2010)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评估值为基准进行交易。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总计约人民币3,430.85万元。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0年8月 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详见2010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0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