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拍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由经营层参加了泗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的"2010E9"地块的竞拍,并以18,806.2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2010E9"地块。 "2010E9"地块位于泗阳北京路南侧、人民路东侧,用地面积为9426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商务办公和商业(城市综合体)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和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6.5,控股子公司将于2010年10月18日前与泗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