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公司2232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0年7月15日上午9点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新增《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 是
2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 是
3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 是
4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条 是
5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 是
6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 是
7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是
8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 是
9 新增《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是
以上9项特别决议事项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见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0年7月9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时间: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7月14日的工作时间。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416、010-88157181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联 系 人:李秀明
(三)登记办法: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送到证券部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证券部进行登记,或通过传真发送到证券部,收到时间以证券部工作人员收到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亿阳信通董事会四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 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1、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新增第三十一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2、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五十三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3、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六十六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4、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九十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5、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九十五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6、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一百零九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7、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一百一十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8、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原第一百二十八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9、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新增第一百三十三条》
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股票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电 话: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0年7月15日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289 亿阳投票 9 公司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9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9项提案 738289 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新增《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 738289 1.00元 1股 2股 3股
2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 738289 2.00元 1股 2股 3股
3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 738289 3.00元 1股 2股 3股
4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条 738289 4.00元 1股 2股 3股
5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 738289 5.00元 1股 2股 3股
6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 738289 6.00元 1股 2股 3股
7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738289 7.00元 1股 2股 3股
8 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 738289 8.00元 1股 2股 3股
9 新增《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738289 9.00元 1股 2股 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交易结束后,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89 买入 99.00元 1股
2、如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1)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新增第三十一条》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89 买入 1.00元 1股
(2)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新增第三十一条》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89 买入 1.00元 2股
(3)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新增第三十一条》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289 买入 1.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需表决提案数较多,若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