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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60029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3日以邮件、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0年6月19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初育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对外投资额度较大,且目前公司所持兴业银行股票价格偏低,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暂不出售兴业银行股权,拟采取向部分公司进行资金拆借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借入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事宜。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贰仟贰佰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不超过15%,且该项借款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北京新天地持有本公司股份56,095,968股,占公司总股本38400万股的14.60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本次拆借资金的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11 号)。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初育国、刘建良、陈宗冰、苏宏伟、董德芹、邵莉、孙喜来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其他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司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肆仟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不超过15%,且该项借款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不高于2.4亿元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不高于2.4亿元,融资期限为1.5年,融资总成本1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融资模式为由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并分别发行两期资金信托计划,以本公司持有的1,333.3334万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质押。
    截至目前,公司尚持有兴业银行股权80,679,060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3100万股(不包括此次发行信托计划所质押的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头西水水泥")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票面金额总计为7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项决议须以提案的形式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编号: 临2010-01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案中对子公司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 年7 月10日上午9:00在呼伦贝尔市万豪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呼伦贝尔市万豪酒店会议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拓海路1#号)
    (三)会议方式: 现场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2、截至2010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时间:2010年7月8日17:0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宏伟 邮编:016032
    联系电话:0473-4663855
    传 真:0473-4663855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题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0年7月 日
    生效日期:2010年7月 日至2010年7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受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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