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奇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中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该授信限定由深圳东奇公司使用,申请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20,618,919,28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968,251,272 元,以上担保事项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为606,000万元,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计为321,200万元,未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内容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3、会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3、2010年 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2010年7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7月9日)。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509/8543776/8543200(总机) 传 真:0477-8536699 联 系 人:曾广春 李丽丽 张智渊 登记时间:2010年7月15--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现将此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请各位董事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股东帐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