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张一董事因公没能参加,皆委托黑木直树董事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265,755.64元,按10%提公积金 6,026,575.56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239,180.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0,090,761.24元,公司2009年5月份分配现金股利 22,800,000.00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529,941.32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362,679,277.31元。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4,239,180.08元,合并报表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214,157,150.53元。
公司拟按2009年末总股本167,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计派发现金红利 83,600,000.00 元(其中含2007年结余未分配利润22,634,352.39元)。占本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54.13%,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7,929,941.32元,结转下年度。
该预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通过了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6、通过了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不包括为审计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用。
7、通过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
8、通过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详见上交所网站)
9、通过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上交所网站)
10、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初定如下:
(1) 会议时间: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会期半天。
(2)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要议案:
①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⑥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6) 出席会议人员
① 截止到2010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登记
① 与会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议案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期限:2010年4月27日
委托日期:2010年4月 日
② 登记时间:2010年4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③ 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办公室
邮 编:221111
联 系人:丁金礼、张俊玲
联系电话:0516-83290169、83398999
传 真:0516-83394888
④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