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0年6月22日、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9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0年7月9日下午14点在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2人,代表公司股份105,31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18,395万股的57.2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395万股的54.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41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18,395万股的2.94%。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在任9人,出席9人;公司监事在任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贺州市桂东电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995,9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314,1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8%,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964,4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0,1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韦佩、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桂东电力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