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公司201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0328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2.21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昌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在任9人,出席9人;公司监事在任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6,032,88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补偿协议〉的议案》。 (二)以96,032,88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维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壳上市原重组方案不变的议案》。 (三)以96,032,88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 (四)以96,032,88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李晓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桂东电力现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