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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60031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03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日上午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股份133,120,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9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5元现金红利(含税)。
    2、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红股(含税)。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具体表决结果见附件。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工作情况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汤怡燕、仇如愚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日 
    附:大会表决结果: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二、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五、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922(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九百二十二)股
    占99.9998%
    反对:0(零)股
    占0.0000%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六、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七、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120,140(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二万零一百四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119,211(一亿三千三百一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一)股
    占99.9993%
    反对:711(七百一十一)股
    占0.0005%
    弃权:218(二百一十八)股
  占0.0002%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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