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咨询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并自查后认为:
1、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1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截至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剥离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