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于2010年7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应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数1105700000股,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总数279059390股,占公司总股本25.24%。 董事长张建台先生主持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大会。本次会议业经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刘佑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内容真实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张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2790593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提名毛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2790593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7850819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反对5512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0%,弃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