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达成协议,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市场风险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独立董事:常修泽漆腊水 王天举张云集 张景泉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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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2-01 |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向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销售城南家园公建项目的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达成协议,交易行为公允合理,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的达成符合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控制市场风险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是可行的。 独立董事:常修泽漆腊水 王天举张云集 张景泉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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