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审议《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会议审议《公司2009年度红利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度报告》等项决议内容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等决议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