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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天工(60033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9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6,957,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李鹤鹏先生委托本次会议由郑尚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志华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一名独立董事,并选举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决议生效后即就职。
    表决结果:同意【126,957,406】股,反对0股,弃权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股总数的100%,0 %,0 %。
    三、本次会议不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段屹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 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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