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亚宝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芮城欣钰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投资")通知,亚宝投资原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13,362,37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44%,详见公司2008-临32号公告;2009年4月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上述质押股份变更为26,724,75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亚宝投资所持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4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股份中共质押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