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在太原市漳泽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3900.45万元向山西亚宝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位于芮城县永乐南路东侧合计总面积为304.72亩的土地使用权。(关联董事任武贤、许振江回避该项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一分公司搬迁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逐步将一分公司现有生产线搬迁至芮城县永乐南路东侧新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高标准的药品生产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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