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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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副总经理程德心先生辞职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程德心先生因工作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6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变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2013年3月21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