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4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志光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0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程度,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结构情况,拟向招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12个月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3%,为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公司不需要为此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抵押等,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人员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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