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监事会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下午4:00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孝云召集,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对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编制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半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