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上午在滨江海越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长吕小奎因公务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姚汉军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永森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纪根立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中木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振辉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出席董事达到应出席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副董事长姚汉军主持。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2、《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3、《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4、《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5、《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以2009年末总股本29,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 (含税),共计派发14,850.00万元,剩余16,786.12万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并决定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7、《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的津贴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并决定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9、《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吕小奎、杨晓星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预计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总金额为35,155万元,并决定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10年度互保事项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同意2010年度与下述五家企业签订互保协议,互保总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1、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2、与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1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3、与浙江省耀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一年的《互保协议》。
4、与兆山新星集团四川天全水泥有限公司(系兆山新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为二年的《互保协议》。同时,兆山新星集团有限公司将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并决定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12、《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获得一致通过。
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0年度互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4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4月15 -- 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股东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飞、周蕾英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87011796
传真:0575-87032163
邮政编码:31180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互保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 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 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 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上"□"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签名: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大会回执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数(股):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