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贵州饭店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1、审议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和相关合同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商品采购合同》及《委托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