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4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董事王清文先生因公外出,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薛滨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王清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薛滨先生为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王清文,委员:薛滨、李国运、张铁岩、李永建。 2、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张文品,委员:金玉军、张铁岩、刘双宝、李永建。 3、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张铁岩,委员:王清文、薛滨、李国运、李永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李国运,委员:张铁岩、金玉军、周可为、张文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内部控制领导机构的议案》。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王清文先生为主任委员,以总经理薛滨先生为副主任委员,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为成员的公司内部控制领导机构。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