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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股份(60040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1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拟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对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增资10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达到30000万元,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26.67%、国际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其余分别是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6.67%、红豆集团无锡南国企业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66%。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9日审议通过了对小贷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三农",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公司与红豆集团、国际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了对小贷公司增资的协议书。由于国际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0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四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一)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耀庭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2、公司简介
  红豆集团为公司的控股公司,持有公司46.95%的股份,是由周耀庭等50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耀庭占红豆集团27.48%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红豆集团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针织品、纺织品及缝纫品,鞋帽,皮革,毛皮及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机械配件,化工助剂,染料,塑料制品,铁木家具,包装制品的零售。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经营),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承包境外纺织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2009年12月31日,红豆集团总资产121.13万元,净资产50.46万元,营业总收入1223082.73万元,净利润56839.75万元。
  (二)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2、公司简介
  国际公司是红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67.09%,成立于1993年2月,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国际公司总资产148612.67万元,净资产62908.19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锡山区阿福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兴港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小贷公司是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经省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截止2009年12月31日,小贷公司总资产20375.12万元,净资产20225.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62.16万元,净利润225.31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和红豆集团、国际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了关于小贷公司增资的协议书。
  出资方均以自有现金方式出资。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增资小贷公司,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徐而迅女士、沈大龙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
  七、备查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红豆集团、国际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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