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9年10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阴申恒")与澳大利亚奥林匹克聚合物有限公司签定《设备转让合同》, 江阴申恒以122.5万美元的价格向奥林匹克聚合物有限公司转让一套三层共挤出设备。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滨江西路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多功能膜(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销售自产产品。
江阴申恒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占75%股权。
2、澳大利亚奥林匹克聚合物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奥林匹克聚合物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的公司注册号为089273898,公司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608,688.34美元,总负债4,607,588.34美元,净资产1100美元,公司税前净利润360,163.79美元。
三、出售资产情况
此次出售的设备,经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设备截止2009年7月30日,账面值1,664.70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796.10万元人民币,评估减值868.60万元,减值率52.18%。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由于市场产品结构调整较快,使得该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功能性减值明显。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是根据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22.5万美元。该事项已取得债权银团批准。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出售的三层共济设备,主要是由于该设备为专用设备生产运行成本较高,产品规格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已不能够为公司创造效益;资金大量沉淀,影响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出售该设备有利于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确保企业与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莱芬三层共挤吹膜设备转让合同》。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