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股票在 2010年 8月2日、8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非ST和非*ST的A、B股,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已于2010年8月2日披露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公告,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现实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的事项。 3、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生产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需满足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编制《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2)河北省国资委对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并审核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案; (3)兴达化纤同意放弃碱业集团持有的远达纤维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4)完成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相关环保核查工作,并取得河北省环保厅同意通过环保核查的意见; (5)兴达化纤单方缴纳远达纤维剩余10,000万元实收资本的方案获得河北省国资委的批准,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 (6)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同意三友集团、碱业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8)中国证监会豁免三友集团、碱业集团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备案,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备案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1小时,上午 10: 30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