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通知:其于2007年9月26日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95,999,999股(原为6000万股,因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变为95,999,999股),已于2010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解除质押股权外,碱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尚有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质押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