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一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予发布,详见公司同时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