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政府项目补贴款合计人民币50056331.4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本公司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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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9-10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政府项目补贴款合计人民币50056331.4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本公司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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