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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60042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0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送股比例:每1股送红股0.2股,每10股送红股2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每1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5日● 除权(息)日:2010年5月2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3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0年5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利润分配以2009年末总股本266,231,675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股送红股0.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0元。证券代码:600423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02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个人股东及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6、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9年末总股本266,231,675股为基数,每股转增0.3股,每10股转增3股。 
    三、分红派息、送股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26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27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31日 
    四、分派对象截止2010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送股及转增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公司对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每股扣税0.03元,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计每股扣税0.03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3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证券代码:600423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03 
    (3) 对于流通股中的除前述QFII 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4)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和转增股份分派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派送和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00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00无限售条件的流A 股 266,231,675133,115,838399,347,513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66,231,675133,115,838399,347,513股份总额 266,231,675133,115,838399,347,513 
    七、实施本次分配和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399,347,513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联系电话:0772-2519434联系传真:0772-2510401证券代码:600423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04联系地址:柳州市北雀路67号邮政编码:545002 
    九、备查文件目录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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