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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60042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8 月11日
    ●股权登记日:2010 年8月6 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廖能成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廖能成、覃永强、苏东升、袁志刚、黄吉忠、李兆胜、袁正中、童张法、李骅等9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其中袁正中、童张法、李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0 年8 月11日(星
    期三)上午10:30 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否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否
    3、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董事和监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律师;
    (2)2010 年8月6日(周五)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于2010 年8月10日(周二)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3)其他有关人员。
    4、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于2010 年8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柳州市北雀路67号公司办公楼三楼投资融资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参会方法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6、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柳州市北雀路67号
    联系人:邹英辉 汪 娟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 真:0772-2510401
    邮 编:545002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4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能成:男,1957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广西大学兼职教授,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柳州化肥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柳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柳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全国质量管理奖、国务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新产品成果三等奖、广西重奖研制推广科技成果有功人员三等奖、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化学工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国经济2005年度十大风云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覃永强:男,1966年生,学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柳州化肥厂车间主任、柳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柳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柳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
    苏东升:男,1961年生,学士,工程师。曾任融安县氮肥厂技术员、柳州化肥厂工艺员、生产处副处长、供排水车间主任、合成车间主任、副厂长、公司董事、监事会会召集人;现任本公司董事、柳化集团副总经理、董事。曾获全国化工环境保护优秀厂长、经理殊誉。
    袁志刚:男,1972年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柳州化肥厂技术员、柳化集团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公司行政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监事。
    李兆胜:男,1965年生,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柳化集团生产部副部长,劳动人事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吉忠:男,1970年生,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正中:男,1936年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副省级退休干部。曾任大连工学院助教,西安造纸机械厂副厂长、代理厂长,陕西轻工业厅厅长,西安市市长、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现任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中国生产力协会副会长,广西老科协会长,广西企联顾问。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该候选人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且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张法:男,1963年生,博士,教授。曾任广西大学副教授、教授,渥太华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广西大学规划发展处处长、教授,河池学院教授,钦州学院教授。曾获广西高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广西高校科技进步三等奖,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2009年获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光荣等称号。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该候选人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且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 骅:男,1971年生,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类)。1993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柳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广西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截止决议公告日,该候选人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且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廖能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选举覃永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 选举苏东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 选举袁志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 选举李兆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 选举黄吉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 选举袁正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 选举童张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 选举李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庞邦永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 选举林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 选举黄良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人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
    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袁正中、童张法、李骅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4日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袁正中、童张法、李骅,作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袁正中 童张法 李骅
      201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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