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1日在广西柳州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能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5,051,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9,347,513股的36.32%。 公司部分董事、外聘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廖能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覃永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东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袁志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兆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吉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袁正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童张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庞邦永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以145,051,792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良活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周游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