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8月19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7名,董事徐广平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吴术先生出席会议,代为行使同意的表决权。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吉恩")的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新乡吉恩设立全资子公司新乡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乡市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太行南路,经营范围:硫酸镍、硫酸铜;有色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注册资本:50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灾区捐款》的议案。 近期吉林省遭遇强降雨袭击,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水力、交通、通讯、电力等公共设施损毁严重。为帮助受灾地区度过难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购置急需的救灾物资,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灾区捐赠500万人民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