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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8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送达、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商务会议厅召开。应到会董事人数8人,实到会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8人。独立董事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泽萍女士代为表决,刘威先生已辞去职工董事职务,实到会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人数占应到会董事人数的100%,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保平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制度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生产、科研使用资金用量逐渐增大,公司的流动资金相对紧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前次经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暂时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要求于2010年9月29日归还。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预计该项措施可为公司节支财务费用约27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满后,公司将以自有流动资金或现有的银行授信额度确
  保按时偿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强化对货款的回收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资金占用等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因募集项目实施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确保及时使用自有资金归还本次暂时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进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泽萍、尹健、周涛、杨金观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通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兵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兵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兵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兵光电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现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陆万元(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修改前: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设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修改后: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变动,刘威申请辞去职工董事职务,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威同志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才长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相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李保平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但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前,暂由李保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才长伟,男,56岁,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全国优秀企业家"。曾任西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西北兵工部一级业务主管。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西北兵工部高级专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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