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转让进展情况说明 2010年9月13日,上市公司接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告,具体如下: 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16号)已经失效,股权转让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经过协商,初步就终止国通管业股权转让达成意向,相关后续事宜正在协商中。 二、备查文件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告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