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为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湛江市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同时,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由于本次担保涉及:1、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此次担保将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根据广东国通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截止目前,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96.77万元人民币,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担保,没有逾期担保,也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由于本次担保涉及:(1)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此次担保将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根据广东国通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审批程序; 3、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 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10年 12月22日在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2 月20日。截止2010 年12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5、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0年12月21日9:00-11:00和14:00-16:00,在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B 2010年12 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在大会会场登记。 C公司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93号国通工业园。 D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杨 马长兴 电话:0551-3817860 传真:0551-3817000 邮编:230601 (3)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1: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拟向湛江市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短期借款。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本公司拟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同时,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为1896.77万元,由于本次担保涉及:1、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此次担保将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根据广东国通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中乌洲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吴加宝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以自有资金进行与之相关的投资和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证书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5%,并且本公司按照成本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以及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根据广东国通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截止2009年12月31日,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683.19万元,总负债为21,209.20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71.80万元,净利润-3,591.19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 4、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与其担保情况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896.77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9%,无逾期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此笔银行贷款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2: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 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参加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