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4,482,64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改于2005年12月0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1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2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和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鼎投资有限公司、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国通管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共转增3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10500万股。 2、股改实施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没有因股权拍卖、转让、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截至目前,国通管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国通管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国通管业本次24,482,64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482,640股; 2、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3、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持有有限售条件 本次上市 剩余有限售 流通股股份数量 的流通股股份占 数量 条件的流通 公司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股股份数量 1 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12,485,280 11.891% 12,485,280 0 2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11,997,360 11.426% 11,997,360 0 合计 24,482,640 23.317% 24,482,640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共转增3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10500万股,按最新股本105,000,000股计算,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482,640股。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股改实施后,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256,000股限售流通股,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3,500,000股,于2007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756,000股;北京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742,240股限售流通股,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3,500,000股,于2007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242,240股;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04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06年12月26日全部上市流通;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040,000股限售流通股全部于2006年12月26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限售流通股的上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4,482,640 -24,482,640 0 件的流通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482,640 -24,482,640 0 股份 无限售条 A股 80,517,360 24,482,640 105,000,0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0,517,360 24,482,640 105,000,000 股份 股份总额 105,000,000 105,000,000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