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3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刘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和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建华,男,汉族,生于1957年12月,大学本科,在读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处主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